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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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过期非煤矿山生产系统(基建项目)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第三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6 来源:非煤矿山科

关于注销过期非煤矿山生产系统(基建项目)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第三批)的公告

 

各县(市、区)安防委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厅文〔2024〕42号)等有关规定,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报告,现对我市6个非煤矿山生产系统(基建项目)的安全许可予以注销并公告,退出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注销的安全许可不得作为企业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依据。企业如需恢复生产或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附件:注销非煤矿山生产(基建)系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名单(第三批).doc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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