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门峡市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日常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情况公示
为落实防范化解非煤矿山及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压实压紧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明确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风险等级,市政府决定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3+2”(三级库长+乡镇驻库员+村级负责人)联保制度,各级责任人务必履职尽责,按照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现将2024年三门峡市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日常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2024年三门峡市非煤地下矿山县级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和日常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情况.xls
2024年三门峡市非煤露天矿山日常监管主体及安全风险等级情况.xls
2024年三门峡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和日常监管主体和安全风险等级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