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024年 第二批典型执法案例 (非煤矿山)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公布2024年
第二批典型执法案例
(非煤矿山)
为督促非煤矿山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挑选了了1个非煤矿山典型执法案例,现予以公布,警示矿山企业严格依法依规生产。
案例:2024年7月18日,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对某个铝土矿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该矿安全设备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井下掘进头三名工人未按照标准佩戴自救器(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8.3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第二十一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章,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