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3]01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卢氏第二加油站等2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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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