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3]02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等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
2、义马市石油城
3、义马豫兴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4、三门峡鸿源化工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