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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3]11号

发布日期:2023-05-09 来源:法规科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灵宝市豫灵加油站等1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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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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