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4]11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卢氏县聪波加油站等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卢氏县聪波加油站
2、灵宝市创伟石油有限公司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三淅高速公路卢氏官道口服务区加油站东站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三淅高速公路卢氏官道口服务区加油站西站
5、卢氏县清河加油站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