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4]13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渑池县海佳加油站等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渑池县海佳加油站
2、卢氏县中峪加油站有限公司
3、三门峡众意化工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