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 正文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9-02 来源:办公室

尊敬的顾艳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治理赋能“九小”场所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经我局与市消防救援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九小”场所涵盖小型商超、旅游民宿、饭店餐馆、社区诊所等众多类型,既是服务群众的“毛细血管”,也是消防、燃气等安全管理的重点所在。近年来,因小型场所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设施配备不足、违规操作等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

一、总体概况

(一)基本情况。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类小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界定标准,“九小”场所是指“小型购物场所、小型餐饮场所、小型住宿场所、小型休闲健身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小型医养场所、小型教培托育场所、小型生产加工和物流仓储场所、其他场所”。目前,据粗略统计,全市共有3.6万家“九小”场所,其中灵宝市最多,有1.05万家,湖滨、陕州、卢氏、渑池各约0.5万家,其他县(市、区)均约0.15万家。

(二)事故现状。据统计,全市“九小”场所近五年发生事故,主要为火灾事故,其中亡人火灾事故发生2起、亡2人,分别为:2023年1月10日湖滨区涧河街道一汽车修理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1.14万元;2023年12月22日湖滨区前进街道志远农贸市场一商铺发生火灾,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7.7万元。

二、问题分析

“九小”场所因便民服务属性,多布局在人员密集区域,具有点多、面广、分布零散的突出特点。加之大量场所设置于居民区、村民自建房内,常规监督检查难以实现全域覆盖、精准排查,容易形成监管盲区,造成部分场所失控漏管、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

(一)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往往把更多精力放在经营、生产上,对消防、燃气、用电等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常识等方面主动性不足,没有把人员培训、应急演练、设施配备维保、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管理不够规范

受投资金额等限制,部分“九小”场所往往租赁厂房、闲置建筑或民用住房改造而成,内部装饰装修、功能分区等不够规范,一些设施设备存在陈旧、落后、老化,距离标准化建设、安全使用有较大差距。同时,部分场所仅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未经过相关审批或指导服务即开始生产、营业,导致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缺乏一些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致使安全风险全流程防控存在明显短板。

(三)部门监管缺乏系统性。有关监管单位缺少有效的协调与配合,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有时存在依赖心理,满足于应付状态,整体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直接影响对“九小”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效果。特别是《消防法》修订后,各地“九小”场所监管主要依托“乡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但该机构无正式编制、人员流动性大、归属感较弱,工作多为被动落实上级部署,自主谋划、统筹推进不足,隐患移交处置等复杂工作推进不畅。

三、工作建议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聚焦“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分层分类、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通过线下专题讲座、案例警示教育、现场实操教学等形式,重点普及消防、燃气、用电等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压实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推送安全警示信息、政策解读,引导负责人转变思想观念,主动学习安全知识、落实安全举措,将人员培训、应急演练、设施维保、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融入日常经营,切实提升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强化检查排查。针对“九小”场所建设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坚持常态化排查,逐个对“九小”场所开展合规性排查,指导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和隐患排查流程,补齐安全风险防控短板,推动场所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三是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各监管单位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打破监管壁垒,避免推诿扯皮和重复检查。落实《关于加强各类小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夯实“九小”场所消防管理责任,强化“一队一中心”等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理顺机构设置、明确编制保障,稳定工作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工作人员自主谋划、隐患排查、复杂问题处置的能力,推动监管工作从“被动应付”向“主动作为”转变。建立常态化监管、隐患台账管理、闭环整改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切实提升“九小”场所监管质效。

下一步,我单位将会同相关单位持续加强“九小”场所安全监管,提升自身安全生产防范能力,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特此答复。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