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7月5日04时至20时,我市出现大雨,北部暴雨,平均降水量54.2毫米;7月6日,市气象局发布了《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暴雨预警IV级),7日—8日我市又有强降雨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40—7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40—50毫米;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我市为地质灾害黄色预警区域。当前,降雨落区重叠度高,特别是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积涝风险高,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7日13时启动三门峡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水库、淤地坝、尾矿库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重要设施及交通、立交桥、涵洞、隧道、低洼处等地下空间和旅游景区、临时工程设施及农村危房、窑洞的管控,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各级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2024年7月7日
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办常务副主任或其委托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等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做出工作部署,加强雨情、汛情监视,市防指专家指导组在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将情况上报市防指并通报成员单位。
(2)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做好抢险、救援、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3)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调度,督促、指导本行业防御措施落实,开展隐患巡查处置工作。
(4)市气象局每日8时、18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利局每日18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市自然资源局每日18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市应急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5)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每日18时向市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