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然灾害乡级灾情会商制度》等的通知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
《自然灾害乡级灾情会商制度》等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灾情信息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直接关系到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科学准确、及时快速掌握灾情信息,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确保灾情上报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严把灾情入口关,确保灾情信息不倒流、数据不打架,为灾害防范救援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自然灾害乡级灾情会商制度》;同时,为实施精准救助打好基础,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实行《自然灾害受灾人员登记制度》,进一步核实受灾人员基本情况。现将两项制度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乡镇(街道)进行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两项制度的组织实施。
2020年7月28日
三门峡市自然灾害乡级灾情会商制度
(试行)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署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时、主动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乡(镇)长是灾情报送第一责任人。乡(镇)作为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单位,做好灾情信息会商,把好灾情信息入口关是实现灾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的关键。
一、灾情会商机制
乡(镇)主要领导根据应急部门提供的灾情初报,及时组织安排相关涉灾部门对灾情进行全面核查、会商,乡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灾情收集、汇总,确保灾情续报、核报的信息及时、准确。
二、灾情会商内容
乡(镇)相关涉灾部门、行业等单位应认真核查、汇总、评估本地区、本部门的受灾情况,并按《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指标进行归类(具体指标见制度规定)。每天下午18时前汇总到乡镇应急管理部门。
三、乡级灾情会商形式
现场会商。视灾情情况,乡(镇)政府统一组织现场查灾、核灾,并进行会商。
会议会商。根据部门、行业等单位灾情核查情况,乡(镇)政府组织会议进行灾情会商。
通讯会商。视灾情情况,有关部门、行业等单位将灾情核查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报乡镇应急管理部门。
报告会商,有关部门、行业等单位将灾情核查情况,以正式报告形式通报乡镇应急管理部门。
其他会商。
四、乡级灾情会商结果
乡镇应急部门收集、汇总相关涉灾部门、行业等单位核查的灾情,形成灾情报告,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以灾情的续报、核报形式上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时报县级党委、政府,并抄报同级相关部门。报送时间是每天早上8点30分前。县级应急管理局每天早上9时前报市应急管理局。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及早掌握灾情基本信息。会商中,如灾情发生重大变化,电话报告后,可及时进行灾情续报。
三门峡市自然灾害受灾人员登记制度
(试行)
为做好灾情核查,规范对受灾人员紧急救助和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各类自然灾害受灾人员主要信息实行登记管理。
登记组织。自然灾害发生后,乡(镇)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对受灾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登记形式。三门峡市《受灾人员登记表》。
登记内容。主要内容有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类型、家庭人口,受灾情况等。
登记管理。灾害过程结束后,以村为单位填报《受灾人员登记表》,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汇总上报至县级应急管理局,作为每次灾害过程灾情数据的重要来源,是受灾人员紧急救助和冬春生活政府救助的主要依据。
附:《受灾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