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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怎么干?河南部署2019-2020冬春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15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客户端

今年以来,河南省先后遭受了多种自然灾害,尤其是春、夏两次旱灾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加上部分地区洪涝、风雹、生物灾害等,给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10月11日至12日,河南省2019-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会在郑州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市(县)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析查找问题短板,研究具体对策及措施,对全省冬春生活救助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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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今年9月初,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开展冬春救助调查摸底等工作,同时联合河南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

会上,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长训要求,本着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的原则,全省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投入,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加强跟踪指导,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6月中旬,我们举办了两期县乡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共280余人参加,有力提高全市的灾情信息报送效能。”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任宏坤在会议上,分享了信阳市在救灾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今年,信阳市陆续遭受了洪涝、风雹、干旱等自然灾害,部分乡镇村组重复受灾。信阳市不断理顺救灾管理体系,从培训早开展、机制早建立、灾情早报送、救灾早组织等四方面入手,抓住了一个“早”字,给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奠定坚实基础。

二、管好用好救灾款物,交出一本“明白账”

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关系到救灾工作的成效。“我省一直按程序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包括严格发放程序,完善发放机制,坚持信息公开,确保公正透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切实让受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李长训说。

会议要求,在救灾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物)使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和分类救助、分户施策、精准施策的原则,做到“资金来源、发放原则、补助对象、救灾标准”四公开,切实保证救灾款物合理合法使用,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近几年,沈丘县要求各乡镇必须建立电子版冬春生活救助台账。上级救灾款拨付后,根据各个乡镇报灾情况会同财政部门,把资金一分不留全部分配下发到各个乡镇。”周口市沈丘县负责救灾工作的同志在会上分享经验时谈到,通过严格要求,沈丘县目前已经做到救灾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从根本上杜绝了冒领、挪用等现象,切实增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提升群众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三、物资保障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在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也极其重要。河南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方针,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在应对较大自然灾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受灾转移安置人民群众的生活保障。

会议要求,对于冬春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风雹等自然灾害,各地要积极做好应对工作准备。及时把受灾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安全温暖过冬。要做好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冬季就要来临,有倒房恢复重建任务的地区要积极协调资金,迅速研究解决办法。要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优势,做好本级救灾物资规划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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