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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出台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9-11-02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大河网(政务记者 张磊 通讯员 杨志匡)10月31日,河南省印发《河南省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出台了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旨在加强河南省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省各专项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前后方指挥部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形成应急救援合力,提高应急指挥和综合救援能力与效率。

《工作机制》坚持党政领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科学高效原则,明确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应急救援联动及前后方指挥联动等四个方面内容。

信息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将本部门掌握的重大风险源情况、应急资源情况和有关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向省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各成员单位掌握的本行业与抢险救援、灾害防治有关的实时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等信息及时发送省总指挥部和省相关专项指挥部共享;省各指挥部接报的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或重特大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可能性增大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有关成员单位发送,相关成员单位应对发送的信息及时会商研判,做好应急准备。

会商研判机制。由省总指挥部办公室或省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召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协调指导全省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工作对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涉及各成员单位问题,促进各成员单位之同协作配合。省各指挥部针对突发事件发生规律、季节特点,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事故灾难和事件的特点,结合我省相关情况,形成形势分析意见或阶段性预测评估意见,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省各指挥部在突发事件救援处置指挥中,可视情及时组织召开救援处置会商,分析研判事态发展趋势,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处置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应对措施建议,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省各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联合响应,部门调动”的原则调度使用专业抢险队伍,当本行业所属救援力量不能满足抢险故援需要时,省各指挥部可跨行业调动专业抢险队伍或其他救援力量进行增援;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省各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可组织有关行业、专业的专家进行会商,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赶赴现场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现场处置装备、物资不足时,省各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应主动协调其他部门所属的专用装备、物资赶赴现场参与抢险救援处置,其他部门应予支持配合。

前后方指挥联动机制。省总指挥部、省专项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可设置前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成立后,应第一时间与后方指挥部建立联络并保持联络通畅,及时报告灾情和救援情况,后方指挥部视情向前方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前方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视情向后方指挥部提出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需求意见,后方指挥部及时协调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卫生防疫等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工作机制》强调,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省总指挥部建设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信息平台,建立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实现部门综合信息汇集共享、多部门网上联动,为部门间信息互通、监测预警和抢险救援决策指挥提供信息保障。要认真落实责任,省各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相互配合。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与省各指挥部进行日常联络。要密切协调配合,省各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和沟通,切实把应急救援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发挥好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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