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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组织开展差异化监管执法

发布日期:2018-06-13 来源:事故调查科

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迈上新水平,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主管控风险、治理隐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委〔2018〕1号)关于推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的总体部署,借鉴外地市先进工作经验,三门峡市安全监管局研究确定,在全市开展差异化监管执法,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精准化和科学化。

开展差异化监管执法,就是结合企业行业类别、风险大小等因素,量化绩效考核指标,通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对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情况进行动态评级,并将评级结果作为开展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结合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提高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实行差异化监管、精准化执法,推动“好”的企业自主管理,对“差”的企业重点监管,将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给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紧密结合相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等标准规范,组织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清单,逐级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责任,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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