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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震减灾中心开展全市重点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执行情况调研检查

发布日期:2024-09-20 来源:防震减灾中心

   为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全市重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落实,9月19日至20日,市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二级调研员陈一一行五人分别到卢氏县、湖滨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进行实地调研检查。

   在郑卢小学、示范区一中、卢氏县中医院,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设计图纸等方式,对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现场反馈检查意见。陈一主任强调,《防震减灾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作出了特别规定,抗震等级要符合中国地震局依法确立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具备足够的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同时,要及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将地震灾害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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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湖滨区医疗卫生健康中心、大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资公司(粮油储备中心项目),调研组重点检查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讲解,提醒告知企业要依法完成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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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卢氏、湖滨区、示范区产业功能区,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陈一主任耐心倾听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并给出指导意见,要求相关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快工作进度,为功能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地震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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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调研,提升了建设单位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执行主体的责任意识,推进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加快落实。下一步,防震减灾中心将重点关注此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持续开展抗震设防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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