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建设管理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技术支撑,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市应急管理局拟组织开展三门峡市第三届应急管理专家换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聘范围
本次征聘面向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机构,广泛征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专家领域分类
本次征聘专家分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综合保障4个领域类别,包含煤矿组、非煤矿山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组、工贸组、建筑施工组、城镇燃气组、消防组、特种设备组、民爆组、能源电力组、交通运输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气象组、防汛抗旱组、地震地质组、应急预案组、抢险救援组、教育培训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组、科技装备组、信息化组、政策法规组、等22个行业组别,若干个专业方向,具体行业组别与专业方向要求详见《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
三、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愿意履行应急管理专家职责;
(二)熟悉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投入必要精力和时间开展现场检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四)取得相关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本行业领域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5年以上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或专科学历且具备10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六)确属专业稀缺人才、行业领军人物或有重要影响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限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入选的人员;曾因违规、违纪、违法等原因被解除专家资格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专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存在重大技术失误或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且未完成整改的人员;在以往专家履职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近五年内被解聘专家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专家资格的人员;其他不符合专家征聘基本条件和职业道德要求的情形;
五、换届程序
(一)申请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按照自愿申报和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填报《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名单汇总表》,如无工作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推荐,直接报送;原则上每人只申报一个行业领域;
2.审核。市应急局对专家填报的材料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拟聘任专家名单;
3.公示。专家名单经市应急局审批后,在市应急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告。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名单在市应急局网站公告。市应急局颁发《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聘任书》;
(二)申请资料
1.须如实填写《三门峡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非在职人员自主申报的,可不必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符合任务类别条件的相关证明(论文、项目参与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4.其他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如专业稀缺人才、行业领军人物相关证明等;
(三)申请方式
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化科。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河堤路东段202室。同时将电子版(扫描件为PDF格式)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smxsyjglj@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急管理专家报名+姓名+申报领域类别”,压缩包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六、申报时间
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逾期不再接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世克 电话:0398-2873022 13849822725
八、换届期间的专家使用
在专家换届期间,各单位选聘专家从事相关工作,延续使用上一届专家库,至本届新专家发布公告。
附件: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