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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刘南昌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三安委〔2017〕3号)

发布日期:2017-01-14 来源: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刘南昌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

三安委〔20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月12日21时48分,310国道陕州区张茅乡麻塘湾段一辆东风半挂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1月13日6时52分,在连霍高速公路北半幅K900处(灵宝市豫灵镇境内陕西界1公里)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死两伤。

1月13日,刘南昌书记对市委办《信息专报》第2期《我市发生2起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2人受伤》批示:请振清同志、王峰同志牵头,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全力协调做好伤者救护及相关善后工作。公安、交通部门要针对连霍k897至k900、310国道、209国道、吕家崖至原店等事故易发多发重点路段加强巡查监控,完善安全预案。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落实责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刘南昌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

市公安局要会同河南高发三门峡分公司、陕州区人民政府全力做好事故伤者救治及相关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迅速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要协调督促河南高发三门峡分公司及时整改消除高速公路k897至k900等有关路段安全隐患。要针对春运期间人流、车流、物流增多,雨雪冰等恶劣天气频发的特点,加强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旅游客车、面包车、三轮车等重点车辆查控,依法严查酒后、醉后、无证驾驶。要深度聚焦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时间,把春运安全和队伍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环节,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车辆滞留问题,确保春运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要利用“双微”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加强警示教育,集中公布一批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记满12分禁止春运的驾驶员名单、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和因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凡是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道路经营管理单位事故责任;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客货运输企业,一律进行责任倒查;凡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切实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改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根据冬季道路状况特点,全面排查辖区范围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视距不良等事故易发路段隐患整治和辖区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的养护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G310、G209及吕崖至原店段等事故易发多发重点路段的巡查监控,完善安全预案。要加快三灵快速通道隐患整改工作进度;要加大冬季养护巡查频次,备足备齐防滑物料,遇雨雪冰冻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两客一危”为重点,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维护,严格车辆动态监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的落实

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市委书记刘南昌强调,要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刘南昌同志的讲话精神及批示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落实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三合一”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迅速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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