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锦语天权项目工地“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案调查报告
三门峡锦语天权项目工地“1·2”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案调查报告
2018年1月2日11:10左右,三门峡商务中心区锦语天权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有关规定,区政府于2018年1月10日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委、区建设局、崤山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经过认真取证,调查组查清了事故原因和事故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施工单位概况
河南星海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3日,经营范围为凭有效资质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广庆。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62452906D(1-20)。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三门峡星海建设有限公司副经理苗立峰将三门峡商务中心区六峰南路与召公路交叉口的锦语天权花苑3#楼工地构造柱支拆模板工程转包给无任何资质的施工个人闫平(男,48岁,身份证号:510229197102105213),闫平又雇佣临时人员吕点军(男,44岁,身份证号:41122219731030501X)、温秀梅(女,54岁,身份证号:412824196410062221)从事支模工作。2018年1月2日11时左右,工人吕点军在3#楼7楼窗台构造柱外侧支模板,在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坠落到二楼平台,温秀梅发现吕点军坠落后,随即通知工地其他工人拨打120,几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工地,工人们将吕点军转移至楼下救护车上,送往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后因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14时30分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受伤情况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死者:吕点军,男,汉族,44岁,身份证号:41122219731030501X,陕州区硖石乡王家寨村人。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吕点军在作业时麻痹大意,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在没有佩戴安全绳的情况下冒险临边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三门峡星海建设有限公司管理混乱把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在违规施工时也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
2、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管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未尽到监理职责。
(三)事故性质
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如下处理建议:
1、吕点军,三门峡市锦语天权项目工地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7层拆卸作业时未佩戴安全绳,导致其本人从临边东侧坠落至2楼临时平台,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2、戚俊营,三门峡星海建设有限公司锦语天权项目部经理,未认真履行安全检查、教育、督促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苗立峰,三门峡星海建设有限公司锦语天权项目部副经理,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4、三门峡星海建设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混乱,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经济处罚,并提请三门峡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5、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提请三门峡市住建局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三门峡星海建设有限公司锦语天权工程项目应进行整顿,并将整改情况报三门峡市住建局安全监督站;
2、三门峡锦语天权工程项目工地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3、三门峡锦语天权工程项目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及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施工;
4、河南华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认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