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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三安全监管〔2018〕74号)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政策法规科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三安全监管〔2018〕74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应急与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提高全民应急与安全科技素质和防灾避险意识,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厅函〔2018〕3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市局定于5月19日-2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2018年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展示应急与安全科技成果。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防灾减灾救灾”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展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应急与安全新技术开发应用情况,宣传科技创新在防灾减灾救灾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突出作用,推动应急与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普及。

(二)举办专题科普活动。针对公众需求,举办互动、体验、参与性、趣味性强的群众性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组织专家进行科普讲座,推动应急与安全科技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公益活动。

(三)开放应急与安全科技资源。活动期间,有关单位要有序向社会开放应急和安全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基地、实训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支撑平台等科技资源,增加公众现场实感体验。组织社会公众观摩应急救援演练,观看安全和应急的微电影、教学片、宣传画册等,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接触应急和安全科技,体验应急和安全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认真筹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内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提高活动实效,切实把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抓实办好。

(二)强化活动宣传。在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期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科技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载体,扩大活动周的影响,要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地宣传应急与安全科技周活动,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技术,扩大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和安全科普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

(三)做好工作总结。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于5月26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等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市局将“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纳入2018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杭增高  詹顺

联系电话:2873500

电子邮箱:smxajjhzg@163.com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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