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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有关安排的通知(三安委办〔2018〕46号)

发布日期:2018-06-01 来源:政策法规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有关安排的通知

三安委办〔201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切实搞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门峡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三安委〔2018〕6号)要求,现将今年咨询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三、活动地点

市直单位和湖滨区政府及开发区在大张广场举行活动;各县(市、区)活动地点由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自行确定。

四、参加单位

市、县两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

五、有关要求

(一)宣传版面内容要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三门峡创建以及事故警示教育等为主。

(二)参加活动的单位要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展板规格为120cm×240cm(竖放),版面要干净整洁、图文并茂(现场备有桌椅和帐篷)。

(三)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除按要求积极参加咨询日活动外,还要负责组织本系统相关单位积极参加。

(四)参加咨询日活动的每个单位至少要展出宣传版面4块以上。

(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带队参加。

(六)各单位带队领导请于活动日当天7:50前到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咨询台前代表单位签到。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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