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0〕23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灵宝市开源石油有限公司苏源加油站等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灵宝市开源石油有限公司苏源加油站
2、渑池县永信加油站
3、灵宝市天美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4、河南海烁化工有限公司
5、三门峡胜达化工轻工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