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01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灵宝市富士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灵宝市富士化工有限公司
2.灵宝市兴泰化工有限公司
3.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
4.灵宝市力源加油站
5.渑池县江涛加油站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