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03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卢氏县五里川镇西加油站等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卢氏县五里川镇西加油站
2、渑池县藕池四江加油站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灵宝第九加油站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灵宝十一加油站
5、灵宝晨光和泽磷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