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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03号

发布日期:2021-01-28 来源:政策法规科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卢氏县五里川镇西加油站等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卢氏县五里川镇西加油站

2、渑池县藕池四江加油站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灵宝第九加油站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灵宝十一加油站

5、灵宝晨光和泽磷业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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