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10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三门峡惠盛祥商贸有限公司等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三门峡惠盛祥商贸有限公司
2、卢氏县五里川彩英加油站
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海洋加油加气站
4、渑池县汉隆矿产品储运有限公司南村加油站
5、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河南卢氏豫西大峡谷加油站
6、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河南灵宝西高铁加油加气站
7、三门峡鸿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