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13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渑池石油分公司黄花加油站等1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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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渑池石油分公司西村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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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渑池石油分公司豫融石油城
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渑池石油分公司仰韶加油站
9、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渑池石油分公司超时代石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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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渑池石油分公司路村加油站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