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18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灵宝市予灵镇麻庄加油站等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灵宝市予灵镇麻庄加油站
2、灵宝市奔腾工贸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3、灵宝鑫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鑫源加油站
4、灵宝市故县农机加油站
5、灵宝市豫灵加油站
6、灵宝市豫灵镇亚武加油站
7、灵宝市跃民加油站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