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30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第十一加油站等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第十一加油站
2、卢氏县官坡镇庙台杨氏加油站
3、河南省中油高速公路油品有限公司三门峡第五加油站
4、河南省中油高速公路油品有限公司三门峡第六加油站
5、灵宝市泽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三门峡中达化工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