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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1〕32号

发布日期:2021-11-18 来源:政策法规科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三门峡绿能高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摩云路加油加气站等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三门峡绿能高科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摩云路加油加气站

2、三门峡百丰化工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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