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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处罚公示07

发布日期:2021-05-30 来源:执法监察支队

 


被处罚人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干堆赤泥库

社会信用代码

91411200753877093M

案件名称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干堆赤泥库未执行现场带班制度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三)应急罚〔20217

处罚决定时间

2021528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干堆赤泥库有关负责人未执行现场带班制度。

处罚依据

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九)项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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