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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4]18号

发布日期:2024-04-15 来源:法规科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卢氏豫西大峡谷加油站等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卢氏豫西大峡谷加油站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灵宝西高铁加油加气站

3、河南清川化工有限公司

4、灵宝市焦村镇西加油站

5、渑池县汉隆矿产品储运有限公司南村加油站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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