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正文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4]25号

发布日期:2024-06-18 来源:法规科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渑池县豫融海佳石化有限公司等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渑池县豫融海佳石化有限公司

2、灵宝市恒诚商贸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