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5]10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三十二加油加气站等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三十二加油加气站
2、渑池县天坛加油站
3、渑池县润通加油站
4、渑池县城关加油站
5、渑池县段村加油站
6、渑池县陈村西段村加油站
7、灵宝市新星五龙加油加气站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