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5]11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卢氏县中茂化工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卢氏县中茂化工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第六加油站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五加油站
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十二加油站
5、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二十加油站
6、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
7、渑池县城关镇塔泥加油站
8、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黄河大桥加油站加气站
9、三门峡恒道官坡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10、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一加油站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