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三门峡市安全监管局决算是汇总决算,包含部门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决算。
所属预算单位有: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3个单位。
一、概况
根据《三门峡市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政办〔2015〕6号)文件规定,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4、承担非煤矿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并负责监督监察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监察综合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监察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按职责依法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和省调查处理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7、负责监督监察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9、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不含特种设备作业和煤矿安全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工作,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10、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推广和技术示范工作。
11、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4、)承办市政府及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三门峡市安全监管局隶属于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正处级行政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供给,实行独立核算。内设9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科、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监督管理三科、安全监督管理四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事故统计调查科及三个二级机构(三门峡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三门峡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三门峡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均是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三门峡市安全监管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职工64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决算 1016.96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收、支总决算各减少108.44万元,减少9.63%。
2、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77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38万元,占97.49%;其他收入19.42万元,占2.5%。
3、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总计80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63万元,70.90%%;项目支出235.04万元,占29.10%。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为986.6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8.76万元,减少12.32%。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0.26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6.38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1.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5万元,占3.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05万元,占4.2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01.47万元,占87.50%;住房保障(类)支出38.40万元,占4.79%。
2016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84.97万元。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4.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0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7、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5.85万元(含局机关及3个所属单位)。其中:
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25.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②公务接待费决算 0.12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接待3批次、26人次。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0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5万元,完成预算的69.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73万元,完成预算的6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万元,下降35.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84万元,下降3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57.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车辆使用,合理安排车型,集中乘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减少陪同人员。加强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五、关于绩效情况说明
①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以及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②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16年度部门决算中增加“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2016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0”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说明
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8.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01.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6.4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一是2016年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调整工资标准等,各项社保费相应增加;二是落实健康休养费、目标考核奖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99万元,比2015年减少11.09万元,下降11.42%。主要是保障我局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安全监管局及所属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1辆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安全监管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安全监管局所属行政单位按照现行政策,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等。
9、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市安全监管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用于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费、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监察设备维修、事故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聘请专家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3、“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