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举报
一、受理范围:
1.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
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以及准确的联系电话等内容。
四、其他举报方式:
1、来信(访)地址:三门峡市环保局401、402、404室(纪检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
2、邮政编码:472000
3、举报电话:0398-2805557
4、举报邮箱:smxjjwzhbjjj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