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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9-08-20 来源: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近日,三门峡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在8月份集中开展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落实安全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深刻吸取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事故防范能力,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真正做到“一厂(矿)出事故、万厂(矿)受教育、全市受警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重点抓好“五个一”活动。即,开展1次专题学习。要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系列论述及国家、省、市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共三门峡市委、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三门峡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中共三门峡市委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等内容。开展1次集中学习(观看)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要结合本地、本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购买、收集、制作历史上市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本辖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全体人员进行1次集中观看,主要学习事故过程重现、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及教训、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情况、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及警示和借鉴等内容。开展1次重点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各级各部门要召集监管行业领域内的企业负责人,重点围绕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等开展集中谈心谈话活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1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讨论。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针对岗位职责开展1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讨论,引导广大企业干部职工自觉对照岗位要求、技术标准、操作规程,自觉查找问题,通过明职责、强技能、反“三违”,切实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开展1次安全生产集中宣誓活动,分级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宣誓活动,并制作宣誓词、形成宣誓视频、图片等;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分级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有效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宣传训练科  0398-287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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