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 >正文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2-04-13 来源:法规科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双随机抽查安排

(一)抽查时间

20221120221231日。

(二)抽查范围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原则,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市属列入一般检查单位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工贸企业

(三)各行业抽查数量分配

全年采取双随机方式监督检查的企业70家。非煤矿山企业8家、抽查比例40%,工贸企业16家、抽查比例30%,危险化学品等企业44家、抽查比例30%部分任务联合公安局进行

(四)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先抽取被检查对象、后抽取检查人员步骤实施。政策法规科按照《2021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结果通知相关业务科室。需要实行联合检查,相关业务室做好人员配合

、抽查事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年初修订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有关要求

、检查实施

检查对象确定后,双随机监督检查前,检查小组结合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现场检查方案及现场检查表,认真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实效。同时函告被检查对象所在县(市)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对其进行检查。

、结果公示与运用

检查小组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后,应及时进行归档整理,7日内向政策法规科报告检查工作情况。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政策法规科要在收到报告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予以公开,同时将检查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媒体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