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一、“双随机”抽查安排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抽查范围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原则,“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象包括市属列入一般检查单位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工贸企业。
(三)各行业抽查数量分配
全年采取“双随机”方式监督检查的企业共70家。非煤矿山企业8家、抽查比例40%,工贸企业16家、抽查比例30%,危险化学品等企业44家、抽查比例30%(部分任务联合公安局进行)。
(四)抽取方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先抽取被检查对象、后抽取检查人员步骤实施。政策法规科按照《2021年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组织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取结果通知相关业务科室。需要实行联合检查,相关业务科室做好人员配合。
二、抽查事项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年初修订《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有关要求。
三、检查实施
检查对象确定后,“双随机”监督检查前,检查小组结合检查对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现场检查方案及现场检查表,认真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实效。同时函告被检查对象所在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对其进行检查。
四、结果公示与运用
检查小组完成“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后,应及时进行归档整理,7日内向政策法规科报告检查工作情况。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政策法规科要在收到报告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予以公开,同时将检查结果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媒体发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