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门峡市地震应急预案》《三门峡市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办法》
10月21日上午,三门峡市政府召开2021年第68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门峡市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三门峡市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次《预案》修订是在全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和我市应急管理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背景下,在《三门峡市地震应急预案》(三政办〔2014〕2号)的基础上,对全市地震应急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调整,参考吸纳了外市地震应急预案特色做法,充分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几易其稿最终完成了修订工作。此次修订后的《预案》共包括总则、组织指挥机制、地震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级别、监测预报于震害预防、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和处理、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和附则9部分。《预案》优化整合了组织指挥机构,规范了地震灾害分级与应急响应级别,明确了分级响应实施主体和职责权限,强化了地震灾害防范工作,规范了地震灾情收集与报送,规范了其他地震事件处置工作。《预案》还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地震灾害先期处置、灾后恢复重建、地震灾害防范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作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灾民安置措施。三门峡市缺乏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方面的制度,应急避难场所的数量和质量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亟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我们在实地了解掌握应急避难场所现状以及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借鉴省内外地级市关于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办法》共分五章,分别为总则、规划与建设、维护与管理、启用与检查、附则,共二十九条。《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的制度空白,为进一步提升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水平提供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明确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各单位在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规范和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的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