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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级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07 来源: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河南省减灾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豫发〔2019〕19号),统筹社区层面安全和谐型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等活动,现就开展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社区作为城乡管理最基本单元,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努力提升社区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是减少安全事故和灾害事故影响的有效途径。自2010年以来,省安委会、省减灾委持续组织开展了“安全和谐型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了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安全和谐型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同时,按照国家减灾委的部署要求,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对夯实我省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为进一步统筹社区层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减灾资源和力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将“安全和谐型社区”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予以整合,统筹开展“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工作基础在基层。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指导,从群众掌握安全常识、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基础性工作抓起,从社区居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迫切需要抓起。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当地人文、地域及灾害特点,做到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三、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将持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我省开展的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评定标准,基本涵盖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定标准,管理办法基本一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须达到“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仍执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各地要把好推荐关、审核关和验收关,以创建“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为基础,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达到带动全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的目的

四、完善机制,加强引导。国家正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激励办法。我省继续对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 给予资金补助。各地要根据实际,建立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的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要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拓展创建途径渠道,不断深化创建活动。要及时研究、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全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水平。要通过媒体宣传、开展培训、开设社区宣传专栏、编印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多途径、多渠道的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

      2.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3.河南省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申报表。

 

 

 

2019年7月29日

 


    附件:省级综合减灾(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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