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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灵宝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多措并举,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2020年1月13日,灵宝市豫灵派出所民警在连霍高速交警的支持配合下,在豫陕高速路出口处查获一起非法倒卖运输危险物质案件。

经查,张某辉,当日从陕西省蒲城县私自购买一批烟花爆竹(鞭炮12箱,飞天雷、模具雷等礼炮60余盘,价值3700元),用自家越野车运输,企图在节日期间倒卖盈利。该对以上违法事实如实交代供认不讳。现张某辉已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同时,利用本起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双禁”政策,并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自觉遵守我市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任何时间、各类活动中,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违法活动,确保全市社会公共安全。(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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