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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局组织学习刑法修正案(十一)

发布日期:2021-01-26 来源:灵宝市应急管理局

 

灵宝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主任科员王保学同志主持。

会上,政策法规科领学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犯罪、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犯罪、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犯罪,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相关条款,并结合条款修改前后的变化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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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王平要求:一要结合即将修订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相关法律法规;二要梳理常用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储备,全面提升学法用法能力;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会商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四要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培训、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五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统一法律认识,共同研究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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