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安委办﹝2017﹞16号)
关于印发《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安委办﹝2017﹞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7年以来,全国接连出现多起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事故,造成多名人员伤亡。为了彻底消除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安全工作重要指示及2017年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30日,组织开展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刘南昌书记对《信息专报》第14期《一女童疑似在黄河公园星河乐园游乐场游玩时受伤导致意外死亡》作出的批示:“请市林业园林局牵头,开发区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湖滨区做好人员稳控安抚工作。市安监局要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行业主管、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规范,经营合法有序,为广大市民营造和谐安宁的休闲环境,更好地服务我市美丽休闲文化城市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参加的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统一行动。本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质监局莫瑞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大型游乐设施。
四、整治内容
严厉打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大型游乐设施;严厉打击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等违法违规经营大型游乐设施行为;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法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依法进行取缔。
对一般游乐设施,游乐场所主管部门、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行专人负责,进行专项隐患排查整治。
五、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3月10日至4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
由行业管理部门敦促全市各公园、景区、广场、庙会等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安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查,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问题,应当立即疏散乘客,停止使用,不得带病运行。运营使用单位在重点检查大型游乐设施的设备安全状况、维护保养状况、制度落实情况、隐患处理情况、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同时,对一般游乐设施,也应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同级质监部门。
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
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大型游乐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排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知道经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予以封停,并上报当地政府采取断电等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同时,明确整改验收标准,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责成管理单位和相关经营户限期整改完毕。
各县(市、区)质监部门要认真填写《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检查汇总表》(见附件一),并于4月20日前上报汇总表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
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无法达到统一整改验收标准,经营业主又拒不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有关部门,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将专项整治结果于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事故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并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加强联合执法。要结合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责任,建立成员单位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为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报请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及运行情况的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履职尽责,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联系人:秦春波 联系电话:2922600
电子信箱:smxtzsb@163.com
附件: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检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