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换届聘任工作的通知(三安全监管〔2017〕96号)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换届聘任工作的通知
三安全监管〔2017〕96号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市属以上企业:
第二届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自组建以来,对全市的安全生产技术咨询、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和技术支持,为实现科学决策、科学监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第二届专家委员会专家任期届满,为继续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拟对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换届聘任,组成第三届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二)热心安全生产事业,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自愿从事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工作;
(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五)第二届聘任的专家仍符合条件的可以优先聘任。
二、推荐专业
第三届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按专业分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机械和综合四个专业组,相关专业包括:安全工程、安全管理、采矿工程、石油化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水文地质、通信工程、检测检验、职业卫生、给排水、电气、自动化、冶金、有色、电力、机械、建筑、法律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家换届聘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家的聘任条件进行遴选和推荐。
(二)市属以上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政事业单位将推荐人员直接报送市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科,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后统一上报。
(三)申请续聘的专家要围绕《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聘任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届任期内配合市局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填入登记表的工作总结栏内。
(四)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1~3人(各地推荐人数不限),每人填写聘任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登记表及其电子文档报送市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科(银山大厦1113室)。
(五)在编在岗公职人员请勿推荐。
联系人:杭增高、詹顺
联系电话:2873500
电子邮箱:smxajjhzg@163.com
附件: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聘任专家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