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0〕08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灵宝泰畅商贸有限公司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灵宝泰畅商贸有限公司
2、河南容昌药业有限公司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渑池石油分公司路村加油站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一加油站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华阳路加油加气站
6、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六加油站
特此通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