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0〕09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灵宝市安底加油站等5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灵宝市安底加油站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灵宝石油分公司第三加油站
3、卢氏县朱阳关王店加油站
4、灵宝市宇航加油站
5、灵宝市华清加油站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