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0〕10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之规定,经企业申请,有关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勘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陕州区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等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颁发安全经营许可证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陕州区石油分公司第二加油站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经一路加油站
3、卢氏县狮子坪加油站
4、卢氏县徐家湾石亭农机综合服务部
特此公告
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