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三门峡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三门峡市地震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地震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政办〔2010〕18号)规定。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三门峡市有关防震减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区域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监测管理科、震害防御科。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三门峡市地震局决算只有本级决算,并无二级预算单位。三门峡市地震局是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14名,现有在职9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8张决算表另外公开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0.6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0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增加了汶川地震十周年活动经费;收入了国家局下发的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专项课题补助资金;人员的变动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8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6万元,占86%;其他收入50.07万元,占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6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58万元,占98%;项目支出5.99万元,占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0.6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14.0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增加了汶川地震十周年活动经费;收入了国家局下发的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专项课题补助资金;人员的变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98.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增加了汶川地震十周年活动经费;收入了国家局下发的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专项课题补助资金;人员的变动等。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06万元,占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54万元,占3%;死亡抚恤支出1.56万元,占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万元,占2%;扶贫支出2.14万元,占1%;行政运行支出175.54万元,占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9万元,占1%;地震灾害预防支出197.97万元,占42%;地震环境探测支出35.67万元,占7%,住房公积金8.94万元,占2%。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2.55万元,支出决算为46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其中:
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变动,退休人员增加。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7万元,支出决算1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变动,退休人员增加。
3、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年初预算数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遗属补助的标准有增长。
4、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数为9.64万元,支出决算数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变动,退休人员增加。
5、213(类)05(款)09(项)。扶贫支出决算数2.41,万元,年初无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扶贫支出是在年末的时候根据扶贫人员实际扶贫到岗天数来计算支出的。
6、220(类)04(款)01 (项)。行政运行年初预算数110.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58%,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变动,汶川地震十周年活动经费有所增加。
7、220(类)04(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数2.08万元,支出决算数5.9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项目有增加。
8、220(类)04(款)06(项)。地震灾害预防决算数为197.97万元。此项目用于年中增加的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增加了汶川地震十周年活动经费;收入了国家局下发的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专项课题补助资金;人员的变动等。
9、220(类)04(款)08(项)。地震环境探测预算数为32万元,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100%。
10、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55%。比上一年减少了0.0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完成预算的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1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接待1次,共3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门峡市地震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增加了汶川地震十周年活动经费;收入了国家局下发的城市活断层探测项目专项课题补助资金;人员的变动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采购项目。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期末,地震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门峡市地震局
2019年8月20日